嗜酸乳杆菌≥1.0×107CFU/g,CP≥10%。
●用作各种水产动物育苗阶段的藻类培养及放苗前的水质培养。
●用作海参、鲍鱼、扇贝、对虾、河蟹、鱼类等水产动物养殖过程中饵料生物的培养。
●作为海带、裙带菜、紫菜等海藻养殖的肥料。
●用作稳定水色。水清时,利于培养藻类;水浓时,防止藻类老化。
●用作消除重金属、季铵盐等的毒性或残留。
本品用水溶解后全池泼洒,养殖过程中使用,每亩水面1米水深用量500g,放苗前使用每亩用量为1kg,水质较清时,可用量加大。与“三环活力源”(肥水型)合用效果增强。